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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penAI終于做出了唯一正確的選擇:成為盈利性公司

大約24小時之前,OpenAI公布了全面重組的計劃:它將成立一家盈利性公司,所有商業(yè)經營資產及人員都將置于這家盈利性公司的管轄之下;原有的非盈利組織將成為盈利性公司的股東和合作伙伴,專注于與AI相關的倫理、社會公平等問題。原有的、以微軟為代表的外部投資人,均將轉化為新的OpenAI盈利性公司的股東。據傳,作為CEO的山姆·奧特曼將獲得7%的股份;考慮到OpenAI的最新估值已經高達1570億美元,這將使他進入百億富翁(單位:美元)的行列——不過這個說法尚未得到官方證實。

2015年12月,OpenAI是作為一家非盈利組織成立的,其目標是“開發(fā)出安全的、對人類有利的AGI(通用人工智能)”。它接受的外部投資是以“捐助”的形式而不是“入股”的形式實現的。這種模式運行到2019年已經難以為繼,因為“捐助”這種形勢無法籌集足夠的資金。為了接納以微軟為首的外部投資,OpenAI修改了法律結構,形成了一種疊床架屋、令人眼花繚亂、權力分配很不明確的組織架構:

在原有的OpenAI非盈利機構之下,增設了盈利性的OpenAI LP控股公司,由非盈利機構、員工及外部投資者共同擁有。實際業(yè)務由OpenAI LP擁有多數股權的OpenAI Global有限公司經營。雖然OpenAI LP擁有OpenAI Global(實際經營實體)的多數股份,但并不掌握控制權;控制權掌握在一家名為OpenAI GP的公司手里,這家公司又由OpenAI非盈利機構控制。OpenAI GP相當于有限合伙制當中的“一般合伙人”,OpenAI LP相當于“有限合伙人”,后者出資,但前者掌握控制權。微軟持有的不是OpenAI LP的少數股權,而是OpenAI Global的少數股權。也就是說,其他投資者只能間接持有OpenAI經營實體的權益,微軟則是直接持有。微軟的地位雖然特殊,卻仍然無法對OpenAI的決策施加直接影響(直到2023年11月才改變)。OpenAI的最高決策權掌握在董事會手里,這個董事會其實是OpenAI非盈利機構的決策實體。請注意,OpenAI LP和OpenAI Global都沒有自己的董事會,只能聽命于OpenAI非盈利機構。董事會間接地、穿過多層法人實體傳遞自己的意志。

OpenAI的組織治理不但復雜,而且浸透著“權力與責任不對等”的氣息:董事會掌握著一切權力,在理論上不受任何監(jiān)督;員工及外部投資者不但不能影響董事會的決策,甚至不能影響OpenAI經營實體的決策,因為后者完全由OpenAI GP控制,并且最終由董事會控制。OpenAI認為,這種“四不像”的組織架構可以允許自己在吸收外部資本的同時,保持聚焦于“核心使命”——在長期實現對全人類既安全又有利的AGI。

那么,決定一切的董事會又是怎么組成的呢?這就是最滑稽的地方:在2023年7月以前,OpenAI甚至沒有對外公布過董事會成員名單!外界只能通過零碎的媒體爆料得知,埃隆·馬斯克、雷德·霍夫曼等知名企業(yè)家曾擔任過OpenAI董事,又先后離職了。OpenAI的董事會到底是怎么選出來的?直到今天仍然是個謎,官方只會對外披露董事會名單,從不討論董事候選人的提名和選舉過程,只是宣稱“董事會多數成員應該是獨立的,獨立董事不持有任何OpenAI的經濟權益”。在法律意義上,由于OpenAI不是上市公司、沒有吸納過公眾投資,它沒有義務披露自身的公司治理細則。因此,它的所有決策流程都隱藏在重重迷霧當中。

在2019年的“改制”之后,為了既照顧外部投資者的利益、又不改變自身的“非盈利組織”屬性,OpenAI設立了極端復雜的股東回報模式:2019年參與的第一輪投資者最多可以回收其初始投資的100倍,此后每一輪投資的盈利上限會逐步下調。例如,2023年初微軟向OpenAI追加的100億美元的投資,其盈利上限為10倍(1000億美元);在回收初始投資之前,微軟將分到OpenAI盈利的75%,此后則下降到49%,等到回收10倍投資之后則將放棄全部持股。其他投資者簽署的大多也是這種“回報有上限”的投資條款。雖然這種投資條款明顯不太公平,但是OpenAI畢竟具備極強的稀缺性,所以還是吸引到了大量投資者,其估值于2023年11月膨脹至860億美元,截止2024年10月又膨脹至1570億美元!與投資回報相比,公司治理是一個更加嚴重的問題:到底是誰在決定OpenAI的未來,其決策究竟是怎么做出的?外界對此知之甚少。在2023年11月的“宮廷政變”前夕,包括微軟在內的投資者以及絕大部分員工對OpenAI董事會既無影響力、也無事先知情權。當時的OpenAI董事會成員共有六位,其中三位是獨立董事;正是這三位獨立董事,加上執(zhí)行董事中的伊利亞·蘇茨克維,通過了罷免山姆·奧特曼的決定。一開始,奧特曼溫順地接受了命運,但短短三天之內就發(fā)生了大反轉:董事會無法為奧特曼找到合適的接班人,絕大部分OpenAI員工聯(lián)名挽留奧特曼,當初參與宮廷政變的伊利亞也反水了。這一系列斗爭的內幕,可能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里仍然是一個謎。我們只能猜測,董事會罷免奧特曼可能與其希望將OpenAI改制為盈利性公司有關——一年多以后的今天,他終于做到了。

附帶說一句,在挫敗宮廷政變之后,奧特曼徹底改組了OpenAI董事會,原來投票同意罷免他的四位董事只有一人留任(亞當·迪安杰羅)。新的董事會幾乎完全由獨立董事構成,并于2024年3月、6月進行了兩次增補,奧特曼就是通過增補重返董事會的。新的董事會成員都是在科學、政治或財經領域具備相當知名度的人,但是外界并不知道其遴選標準,其提名和當選流程也完全不公開。我們甚至不知道究竟存不存在正式的“董事會選舉”流程!

上述一系列混亂,帶給我們的最大教訓是:把非盈利機構與盈利性機構混搭在一起,這樣的模式在歷史上一再被證明是腐敗和內訌的溫床,OpenAI照樣不能免俗。在OpenAI成立之初,沒人認為生成式AI能夠迅速成為一門盈利的生意,但是很多人都關心AI伴隨的倫理問題,所以選擇非盈利組織是無可厚非的;可是,當生成式AI已經確定可以盈利、OpenAI的估值達到數百億美元的時候,它已經注定無法沿用過去的管理模式了——那就像強迫大人穿小孩子的衣服,要么衣服被繃裂,要么大人被憋死。

在現代公司治理模式當中,獨立董事的職責是代表中小投資者的利益,保護他們免受管理層和大股東的侵害?墒,OpenAI的獨立董事代表的又是誰的利益呢?根據OpenAI成立時的本意,他們應當代表“全人類”的利益,監(jiān)督AI發(fā)展是否對人類既安全又有利;一旦AGI得以實現,他們還應當確保AGI能被在人類社會得到公平、廣泛的使用,任何人都不應被排除在外。雖然上述使命很偉大、令人肅然起敬,但是對于OpenAI的獨立董事而言,似乎過于沉重了。假設AI真的會對人類構成什么實質性威脅,依靠現在OpenAI董事會里的四個商人、兩個學者和兩個前政府官員,就真的能夠守護“全人類的命運”嗎?這種觀點本身就是過于自大的體現。

OpenAI徹底轉型為一家盈利性的公司,不但可以解決混亂的治理問題,而且符合很多人的利益——員工和投資者手中的股權可以不受“盈利上限”的約束,更多的人將獲得分享OpenAI增長回報的機會,各個利益相關方也將會有更多機會參與其決策流程。至于非盈利組織,其實也不會受到負面影響,反而會獲得大筆財務資源:它將成為OpenAI最重要(甚至可能是最大)的股東之一,完全可以通過OpenAI股份增值獲得收益,去進行AI倫理和社會問題方面的研究。這種轉型最大的障礙,是包括伊利亞在內的一批核心員工的反對,以及馬斯克等早期投資人(捐助者)的反對。前者已經近乎全部離職了,而后者的抗議其實可以用錢解決,包括給予馬斯克現金或股份補償。具體的操作方式可能十分復雜,涉及許多討價還價,但是最終肯定還是能得到一個讓相關各方都能接受的結局。

我想再強調一遍:歷史反復告訴我們,對于一門有利可圖、具備巨大經濟效益的生意來說,現代化的股份公司是最適合的組織架構,這也是“美式資本主義”得以長盛不衰的基礎。股東作為公司的主人,通過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董事會,董事會選舉產生CEO、對公司治理層面的決策負責;以CEO為首的管理層向董事會負責,指揮員工進行日常工作,并就特別重大的議題(例如并購重組)向董事會提出建議。較大的股東,通過選舉董事和CEO的方式,貫徹自己的意志;中小股東的利益,則由董事會中的獨立董事或專門設立的監(jiān)事會負責保護。這一套架構不一定總能得到有效執(zhí)行,有時候會淪為具文,但它是所有商業(yè)性組織架構當中“最不壞”的,因為它貫徹了權力和責任對等的原則,并且有效地將公司治理和日常管理區(qū)分開來了。

對于最高層級的公司——上市公司而言,還多了一組權力和責任的對等關系:它們可以通過公開募股的方式籌集資金,可以向員工發(fā)放股份和期權作為激勵,亦可以以自身股份為籌碼進行投資并購;作為代價,它們必須向市場公開披露大量經營信息,接受主管部門更加嚴苛的審核,以及公眾股東、中介機構和媒體的多重監(jiān)督。不想承擔這種責任的公司,可以通過私有化的方式退市;更溫和一點的方式,則是在合法范圍內設立公司治理條款,例如雙重投票權、信息披露豁免權等機制,但是這些機制照樣需要獲得主管部門和股東的認可。這一切的最終目的,都是確保所有利益相關方(包括但不限于股東)的利益最大化和利益分配平衡。

如果股東的利益沒有得到足夠的保護,他們有多種多樣的應對方式:可以用腳投票,不再擔任公司股東(尤其適用于上市公司);也可以用手投票,影響、震懾乃至罷免管理層;還可以用聲音投票,通過中介機構和媒體對董事會和管理層施加壓力;甚至可以拿起法律武器,以集體訴訟等方式迫使管理層付出代價。當然,股東往往是短視的,他們的行動未必合理,過度關注于股價的管理層經常會錯失更長遠的機會。然而縱使考慮到上述缺點,“股東-董事會-管理層”的這一套公司治理架構,以及以股東利益(主要是股價)為核心的經營考核模式,過是、現在仍然是行之有效的。眾所周知,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制度,只存在適合較多數場景、符合較多數人利益的制度。

OpenAI終于做出了那個必須做出的、也是現階段唯一正確的選擇。至于做出這個選擇之后,它能否保住目前在生成式AI領域的領先地位,并且在未來某個時間點實現穩(wěn)定持續(xù)的盈利,那就是另一個問題了。奧特曼在這個過程中是否有違反商業(yè)倫理的行為,也是另一個問題。這些問題的答案無論是什么,都不影響OpenAI改制的正確性,唯一的遺憾可能是改制來的稍微晚了一些。

       原文標題 : OpenAI終于做出了唯一正確的選擇:成為盈利性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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